1937年10月,在中共中央所在地延安发生了一起重大案件。时任红军抗日军政大学第三期第六队队长的黄克功,因逼婚未遂,枪杀了陕北公学学员刘茜。此事发生后,在边区内外引起了很大的震动。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经过慎重讨论,决定将黄克功处以死刑。这件事被称为“黄克功事件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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